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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偲玥 - 不分類 | 2022-01-28 | 點閱數: 336

主旨: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(以下簡稱性工法)第 15 條於 111 年 1 月 12 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 18 日施行後,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 111 年 1 月 22 日臺教人(三)字第 1110008889A 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來函影本 1 份。

  • 性別工作平等法(以下簡稱性工法)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-附件1110128.PDF
    1) 性別工作平等法(以下簡稱性工法)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-附件1110128.PDF